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政府需要项目连续运营:固废类PPP项目涉及城市人民群众的日常生活,项目投产运营能够有效的解决垃圾围城的现状,提升城市环境。固废类PPP项目往往作为政府的重大项目,被列入政府重大民生工程的实施方案,政府对项目的投产运营有较高的政治要求,需要项目尽快投产并保证连续运营,不能因为等待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通过后才开始正式投产运营,期间4~6个月的停产是巨大的社会效益损失。在现今环保督查严格的大环境下,政府不能够再开辟一座临时填埋场地将城市垃圾(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进行暂存,等项目竣工环保验收通过后,再将临时填埋场贮存的垃圾倒运至固废类PPP项目进行处置,之后再对临时填埋场进行环境治理,这样不仅加大了政府的财政支出,也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2. 项目运营初期项目公司面临成本压力:固废类PPP项目在项目运营初期面临较大的成本压力。首先,从运营成本分析,项目初期设备需要根据原材料(垃圾)特性不断调试,完善设备工况。为达到环评要求,针对项目的污水和烟气处理,各种药剂的投放量远远超出项目投标时的预测水平;同时,项目公司初期尚未建立良好的采购渠道,需要以现金购买药剂原材料。其次,从固定成本分析,建设期结束后,项目进入还款期,项目头一年的财务费用是整个运营期中较高的,项目公司在运营初期的还本付息压力较大。再次,项目公司进入运营期后需要向合同甲方提交运营期保函,由于项目公司在运营初期经营情况较弱,无法在金融机构获得综合授信,需要在银行缴存履约保函等额的现金,金融机构才能开出运营期履约保函,使得项目公司初期的现金压力较大。固废类PPP项目(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污泥)的主要收入来源为政府财政补贴,即使是在运营初期有一定售电收入的垃圾焚烧项目,政府支付的垃圾处理服务费在项目公司的总体收入中也占较大比重。若政府在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之前不支付垃圾处理服务费,项目公司会产生资金断流,造成对项目连续运营的不利影响。
3. 有利于创造良好的招商环境:PPP项目是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原则是公平合作、互惠互利。业内很多人称PPP项目是政府和社会资本一场长达30年的婚姻,作为合作双方应换位思考、相互体谅,单纯的仅强调一方的权利而忽视合作对方的根本利益难以体现平等、和谐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项目公司作为政府和社会资本的合作结晶,需要合作双方的共同扶持,项目公司的健康运营不仅能够为社会资本带来投资回报,还能为政府创造巨大的社会效益,有利于政府创造良好的招商环境,带动地区经济发展。
(三)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之前政府如何付费:根据2017年环境保护部颁布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第六条:“需要对建设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调试的,建设单位应当确保调试期间污染物排放符合地方有关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排污许可等相关管理规定”。在固废类PPP项目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政府应根据项目公司实际处理的垃圾量支付费用。
在政府和社会资本订立《PPP项目合同》时,可对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之前的垃圾处理服务费单价进行打折处理,比如项目竣工环保验收之前,按照垃圾处理服务费的70~90%进行费用结算;在项目完成竣工环保验收之后,按照垃圾处理服务费的完全进行费用结算。单价的折扣比例可以扣除服务费单价中的利润为原则,通过友好协商来确定。通过这种方式,一方面能够覆盖项目公司的运营成本,使项目公司可获得一定项目收入,从现金流上保证项目连续稳定运营;另一方面,通过价格杠杆激励项目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重视项目环保设施“三同时”的落实,加快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实施进度,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赢咖4保证项目各项污染物排放满足项目环评的要求。